
HACMP 高可用度叢集系統
1. 雙主機備援,讓企業資訊設備 7 天 24 小時運作 , 提昇系統的可用度 (Availability) 至 99.99%
2.HACMP 可備援關鍵性系統進行保護 , 降低預期與不預期的停機時間,達成系統持續可用的目標幫助企業達成營運目標
3. 企業亦能利用 HACMP 的特性減少計劃性停機的時間。例如當主系統硬體微碼需提昇時,可將主系統業務切換至備援系統 , 當主系統完成維護的工作後,再利用反向功能讓業務回到主系統,這樣可大幅的降低系統停機的時間。
IBM HACMP 建置專案服務

一、服務範圍
本公司就本次交易之服務範圍如下 :
- HACMP 建置套數 : 1
- HACMP 建置時程 : 60 天
二、專案假設
- 本服務內容不包含其他非約定系統軟體 ( 例如 使用者應用軟體 ) 的安裝及規劃。
- 本服務內容不包含整體系統效率的分析及保證或任何系統狀況可使用率的保證。
- 本服務不包含 貴客戶現有其它與本專案相關軟硬體設備之調整 , 升級或是移機。
- 本服務之安裝以一次為限,不包含 貴客戶之測試環境及將來版本升級所需的各項勞務及軟體更新等費用。
- 本服務不包含 貴客戶專案地點環境之建置與規劃。 貴客戶必須於專案開始前完成其指定地點之環境建置,並確保其符合專案之需求 ( 例如 空間、電源配置、空調、網路佈線配置, … 等 ) 。
- 本服務不包含 貴客戶資料之保存、重建或相關系統管理之勞務。
- 本服務不包含 HACMP 及 AIX 等相關軟體授權之採購。
- 本服務不包含使用者程式測試。
- 本專案不含主機或資料搬遷及轉置之費用。
- 貴客戶需事前規劃並提供 HACMP 建置之主機、磁碟陣列及相關硬體設備。
三、工作項目
本服務內容其細項工作內容如下:
本公司之責任 :
- HACMP 架構規劃
- HACMP 系統安裝及環境設定
- HACMP 整合測試
- HACMP 系統架構文件製作
- 技術支援
四、 服務時段及地點
本公司之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不含國定假日,如須變更工作時間應經雙方之事先同意。
服務地點 : 詳見專案服務估價單 。
五、客戶責任
為確保本項服務內容得以順利執行, 貴客戶應提供並完成下列項目:
- 必要之合法程式、軟體及 相關作業系統軟體之合法版權 。
- 指派專人為單一之聯絡窗口,並協調各單位,提供本公司工程師必要的工作場所及所須之協助。
- 足夠的相關系統存取權限與門禁權限。
- 提供安裝及約定系統相關之系統設定資訊。若貴客戶無法於安裝前提供此必要之資訊,本公司將以預設值進行系統安裝。
- 必要之同意
- 貴客戶 應負責及時取得並提供所有必要之同意予乙方,以使乙方得為提供專業服務之目的而使用、存取、修改用戶端使用之軟體、硬體、韌體及其他產品。所謂必要之同意係指任何之認可或批准授權予乙方得使用、存取、修改(包括製作衍生著作)用戶端所使用之用戶端或第三人軟體、硬體、韌體及其他製品而不致侵害該產品提供者或智慧財產權人之權利(包括專利及著作權)。
- 倘 貴客戶 未能提供任何必要之同意而致乙方遭第三人控訴(包括專利及著作權之侵害)時, 貴客戶 同意為乙方提出抗辯,並支付因而發生之所有損失及損害賠償(包括合理之律師費及相關費用)。
- 貴客戶 未能及時提供任何必要之同意予乙方而致乙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份合約,則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並得免除該全部或部分合約之履行義務。
六、服務完工標準
- 本公司 完成各項工作後,應提出「專案服務完工報告」 ( 如附件二 ) 報請 貴客戶接受。經貴客戶簽署後,即視為接受該完工報告。若貴客戶在收到 本公司 所提完工報告後十個工作天內未簽署完工報告,亦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自第十一日起即視為接受該完工報告。
- 本服務經貴客戶簽署 本公司 所提之累計 100% 比例完工報告後,即視為本服務完成。
- 本公司於本服務完工後,針對本服務範圍之工作項目提供 3 個月 的專案技術支援服務,期滿後,雙方得另行議訂後續維護合約。
- 技術支援服務期間以本專案服務產生之瑕疵更正為主,不含新增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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